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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5 14:19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建设总结报告和省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宣传法治思想与“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和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贯彻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扎实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依法执政基础。一是健全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专人专职专责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委有关部署安排上,同时还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及行业法治化水平。三是细化目标,规范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印发了《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法治社会建设责任分工》,从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规范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优化市场执法环境等9个方面,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谋定了目标、细化了措施、压实了责任。

(二)狠抓重点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从制度保障、执法公正、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内事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职能落地落实。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完成法律咨询40余次,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科和市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周密合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二是提升行业执法水平。年初,文化和旅游部“第四批旅游市场集中办案(湖北片区)”活动在我市开训,参与的办案人员通过制定办案方案、立案、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调查取证、调查终结等环节,开展案情研讨和执法座谈,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意见,达到以案施训,以案代训的良好效果。此次活动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月报》“法治工作”专档采用。制定《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制度》,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通过在作出重大执法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行比率达100%;制定“首次不罚”事项清单,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好轻微违法违规免罚清单制度》《黄石市文旅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四张清单”》,大力实施文旅市场柔性执法。制定《2022年市文旅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清理执法人员资格,完善执法人员清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506人次,检查巡查各类场所3193家次,行政约谈12家次,立案调查21起,办结14起,行政处罚55164元。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制定《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四个城区的城市书房建设、全市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等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购置相关书籍、张贴法治建设宣传画册等,逐步营造群众身边的法治化建设宣传点。引导景区等文旅活动场所利用LED大屏等滚动播放宪法、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法治政府创建等宣传内容。借助“红色文艺轻骑兵”、“周末百姓大舞台”到基层、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等系列群众文化和惠民演出活动,合理编排演出内容,将法治化要素融入其中,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时效性。

(三)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实施“互联网+监管”。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我局20名执法人员和3名执法监督人员换证工作,对我局55项监管行为事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112项省级下放监管事项(其中,省文旅厅91项、省广电局19项、省体育局2项)的认领和监管事项目录设置工作,督促执法队伍及时将新增监管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监管事项检查全覆盖。二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同一个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监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制定我局2022年本部门抽查计划5项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项,印发《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抽查计划7项,其余计划将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三是加强信用监管。按市信用办要求在全国信用管理平台和局网站进行“信用信息双公示”报送,已完成42条数据上报,其中行政许可27条、行政处罚15条。根据2022年4月市信用办下发的《关于归集上报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通知》(黄信用办[2022]2号)要求,做好2021年-2022年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五类行政管理信息报送,据统计,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共计报送1221条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根据省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认真做好文旅、广电、体育下放的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衔接落实积极做好行政许可等事项的下放和调整工作。对文物等18个依申请事项扎实开展“县直报省”改革,对国家非遗、国家文保、艺术繁荣发展、省级非遗、省级重点文物、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6个项目资金申请事项实施“县直报省”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推动实际权力事项能放尽放。聚焦“1+8”武汉城市圈和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结合文化和旅游审批实际,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更多事项进行“跨市通办”,目前已从简单的查询类事项(A级景区查询、旅行社查询)到公共服务类事项(受理旅游投诉),再到行政许可类事项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市级)和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县市区级),共计两批次13个事项的跨市通办。五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截至目前共受理12345平台各类举报投诉167件,阳光信访智慧平台信访件28件,办结率100%,有效的打击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二、2023年工作思路

明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整治站位,按照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教育,深化宣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以“三个保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岗位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能够实时推进。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和年终考评范围,与年度重点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细化措施保障。严格按照任务台账要求开展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普法考试、普法宣传等工作,各项工作做到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为抓手,注重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认真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情形,继续规范案件审批、办理流程;通过“请进来指导、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升文旅市场办案能力;同时召开文旅市场重点行业法治宣传培训专题会议,传达法治宣传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三)走进文旅企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对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四)办好“保障新发展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紧密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按照《黄石市文旅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四张清单”》进一步加强文旅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